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税务代理服务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时间:2025-06-12浏览:65设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WC202501

项目名称:税务代理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陆万元(叁万一年)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项目需求

采购一项税务代理咨询服务项目,为学校完成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及各项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纳税申报,提供日常税务等业务咨询,协助配合学校完成税务机关的稽查等相关检查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且: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国家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件或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件;

2.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涉税服务或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具备稳定工作的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方不得转包、分包。

四、服务要求

1.按要求完成学校增值税、附加税申报;

2.完成企业所得税月()度申报、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及鉴证报告;

3.完成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涉税申报;

4.协助学校完成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风险点自查等工作;

5.根据学校需要,提供涉税业务咨询和建议等;

6.为学校配备一名税务代理专员,每月开展服务工作不得少于5小时。

五、评分办法及标准

评审小组按照以下综合评分标准对各供应商分别评分,得分最高者成交,得分相同的,按价格由低到高排序。

六、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618

2.响应文件原本请送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办公楼1楼财务处107(邮寄请用顺丰,其他快递拒收),送达截止时间:2025618日下午1500。同时,响应文件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邮箱:83796857@qq.com

说明: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粟老师

电话:025-89668185

附件:响应文件

(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响应文件.docx打分标准评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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