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清理往来款的通知

时间:2021-10-19浏览:1596设置

各学院/部门:

根据巡视整改的要求,结合年终结账的需求,经学校同意,对我校往来款进行全面核查清理,请涉及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1、本次清理的暂借款为截至2021630日前在学校财务处预支未报的各类款项,包括工程款及修缮费、仪器设备及材料购置费、差旅费、会议费、版面费、备用金等。暂付款纸质清单材料整理发送至学院(部门)办公室,请及时查收并准备好核销材料。

2、项目负责人为暂借款核销业务主要责任人,前期借款具体经办人是核销业务的关联责任人。

3、本次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截至20211031日,请相关责任人根据规范往来款项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往来核销事宜。

4、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核销的往来款,需在20211031日之前由责任人向财务处提交学院(部门)盖章审批后的未核销原因情况的书面说明、还款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

5、往来款核销业务办理:请至办公楼103室钱心童处办理;因特殊原因未能核销的说明材料报经学校审核处理。联系电话:89668047

6、学校将建立往来款定期清理的长效机制,暂借款非特殊原因一般要求在3个月内核销完毕。

望各学院/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核销的情况说明.docx

  财务处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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