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7〕1号)要求,现将我校准备报废的仪器设备类资产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五日内与国资处综合科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89668043
邮箱:27590492@qq.com
附件:2019年第一次报废资产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拟报废资产2019112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