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7-03-14浏览:1602设置

关于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申报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栖霞区地方税务局通知,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申报已经开始,学校涉及申报的相关人员大部分已由财务处代为申报,但仍有部分人员因为须补交税款需自带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于320日之前到栖霞区地方税务局办税大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幕府东路298)办理税费缴纳,(需补缴税人员财务处会通知,具体情况咨询栖霞地税咨询电话85392360)。

财务处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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