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巡视整改的要求,结合年终结账的需求,经学校同意,对我校往来款进行全面核查清理,请涉及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1、本次清理的暂借款为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在学校财务处预支未报的各类款项,包括工程款及修缮费、仪器设备及材料购置费、差旅费、会议费、版面费、备用金等。暂付款纸质清单材料整理发送至学院(部门)办公室,请及时查收并准备好核销材料。
2、项目负责人为暂借款核销业务主要责任人,前期借款具体经办人是核销业务的关联责任人。
3、本次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截至2021年10月31日,请相关责任人根据规范往来款项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往来核销事宜。
4、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核销的往来款,需在2021年10月31日之前由责任人向财务处提交学院(部门)盖章审批后的未核销原因情况的书面说明、还款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
5、往来款核销业务办理:请至办公楼103室钱心童处办理;因特殊原因未能核销的说明材料报经学校审核处理。联系电话:89668047。
6、学校将建立往来款定期清理的长效机制,暂借款非特殊原因一般要求在3个月内核销完毕。
望各学院/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