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临近年末,2021年度的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现根据财库〔2021〕36号文财政部印发的《部门决算管理办法》中关于部门决算工作的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处对外关、开账时间
财务处于12月20日起停止对外报账,集中进行年终账务清理和结算,并计划于2022年1月10日恢复正常对外报账。
二、往来款项清理
请有暂付款、预开票未结清的教职工在12月15日前办理结清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清的,需于12月20日前提交情况说明书,并由经办人签字,经部门领导、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暂缓办理(特别提醒:该款项当年未还将占用第二年的预算额度)。不按时办理还款又无情况说明的,财务处将停止该二级单位办理新暂付款业务,并公示未结清业务情况及责任人进行催办。
根据合同要求已到期的各类应付款项,请各单位审批后在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
三、资产核对
1、已到货的固定资产请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报销完毕后,请国资处于12月25日前与我处对接完成核对工作。
2、请后勤管理处和教务处做好年终库存药品、材料和教材的收发存的核对工作,于12月27日前报送财务处核对情况。
3、请现教中心于12月30日前对接完成一卡通业务对账工作。
四、清理结余结转资金
根据苏财预〔2013〕68号文《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和苏财预〔2020〕76号文《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财政规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省财政将进一步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各院(部)、各部门的基本支出当年未使用完的一律收回;对财政安排的专门项目,超过两年一律收回,请相关业务经费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予以高度重视。
五、加快今年预算执行进度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加快财政教育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请各院(部)、各部门加快2021年的预算执行进度,以免影响2022年的预算安排和资金的使用。
请各学院(部)、各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谢谢合作!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