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0-2022年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19-11-28浏览:812设置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学校建设需要,就我校2020-2022年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中标方不得转包、分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2022年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编号:20191111

3.项目内容:

标段一:货物、服务类,拟招2家供应商;

标段二:工程类,拟招2家供应商。

  两个标段可兼报兼得。

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02011日~20221231日。在服务期间中标人未能履行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或者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关系。中标人中标后,采购人具体代理项目由采购人按一定方式确定代理机构,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合同期内的代理项目数量和金额。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06月至201911月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18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06月至201911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供应商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网页截图),并且须被列入最新一期《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名单》;

5.供应商须在南京主城区(不含溧水、高淳、六合)有固定的评标场地及配套的设备设施,提供相应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以及能够满足评标的场地、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事宜
  1.截止时间:2019125日下午5:00
  2.
报名地点:办公楼109
  3.
联系人:盛老师、陈老师
  4.
联系电话:025-89668046

  四、标书费用: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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