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校园西门门面房因合同到期,受后勤基建处委托,现欲对外公开招租,诚邀有经营资格单位来我校投标。
一、 项目概况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约7500人,教职员工约 600余人,目前校内已有一家校园超市在经营。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序号 | 项目地点 | 面积约㎡ | 项目类别 | 备注 |
1 | 校内西门口一间门面房 | 26.43 | 生活便利店 | 具体房屋面积、构造以实际情况为准。 |
经营范围与项目品种限制:
1、通用规定
投标人必须遵照执行校方对房屋经营范围(不得在屋外摆摊,或堆放物品)、项目品种的限制性规定,不得超出范围、超出限制经营。
2、项目详细规定
(1)生活便利店销售百货、食品类。不得经营香烟、酒类、生鲜食品等;
(2)所有的项目、品种、类别许可制度为“非许即限”。投标人在实际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限制性规定;对一些无法界定的项目及品种许可的,以校方书面意见决定;
(3)项目、品种申请 实际经营中,为提升经营服务能力,满足师生需,如需新增项目、品种,投标人可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将进行许可分析、征询意见、公示许可等环节。确保公开公正、管理规范、按章经营。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投项目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2、近六个月内(2019年5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近六个月内(2019年5月至今)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报价规定
1、项目报价以年报价为单位;
2、项目最低报价规定,低于最低报价的文件作为无效报价文件;
生活便利店:报价每平米每月不得低于160元。
四、报名事宜
1、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2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办公楼109室
3、联系人:盛老师、陈老师
4、联系电话:025-89668046
五、标书费用:10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