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由于事业发展需要,受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委托,拟于近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公司负责我校演播厅采购安装项目,中标方不得转包、分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演播厅采购安装(编号:20181205)
2、最高限价:19.7万元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日历日内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
4、质保期限:3年
二、现场勘查
1、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上午10:00
2、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实验实训大楼二楼东侧
3、联系方式:025-89668112
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现场勘察和未提出疑义的报价人将被视为已勘察,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六个月内(2018年6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近六个月内(2018年6月至今)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报名方法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12月18日下午五点
联系方式:盛老师,025-89668046
报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办公楼109室
2、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20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