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7年学校校内预算的通知 财务〔2016〕3号

时间:2016-12-15浏览:1683设置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财务〔20163

关于编报2017年学校校内预算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请各院(部)、各部门负责人根据2017年发展需要,认真组织人员讨论、研究,编报校内预算,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1.学校预算编制坚持“合法合规、积极稳妥、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2.学校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全部上缴学校,全部支出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优先安排人员经费、基本运行经费,重点保障学校和各单位2017年重点工作经费,兼顾其他项目资金需求。

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1.加强组织,强化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7年预算编报工作,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经费预算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编报,认真落实预算编报要求,细化各项目的支出构成及测算标准与可行性研究,确保预算内容完整、编报及时。

2.严肃预算,强化刚性。学校预算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如上级下达的计划、国家有关政策、学校事业计划的调整等)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调整预算的,根据学校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预算编制的具体内容

1.日常运行经费

日常运行经费包括教学部门日常运行经费和行政部门日常运行经费,按定额标准下达,各单位不需要单独编报。

2.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是指主要用于完成指定业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和关系到校级重要事项需要的经费,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专项管理,项目年底结余资金学校全部收回。

各单位根据2017年事业发展计划和职责提出项目经费预算申请,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分项目填列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和项目经费申请明细表(附件1和附件2)。项目经费申请明细表采用一项一表填报,必须准确的描述实施依据、实施范围、支出结构等内容,并尽可能用数据说明。凡有文件或会议纪要的,需提供原文复印件。

四、预算报送时间

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和项目经费申请明细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1115日前报送到财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49813190@qq.com)。


附件:1.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7年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

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7年项目经费申请明细表



财 务 处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17年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

单位名称:

序号

(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排序)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1

项目1

2

项目2

3

项目3

4

项目3

……

……

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制表人:


 1、本表只用于填报项目支出,日常公用及教学活动一般经费根据定额下达,各单位无需上报。

 2、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能全面考虑2017年可能发生的项目支出,不要遗漏职能范围内任何项目,并根据实施项目重要程度编号排列,项目栏需填列支出的具体项目名称。

 3、各单位只考虑确实为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事务,为其他单位代办的业务经费请不要列入本单位预算。



附件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17年项目经费申请明细表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时间 

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经费详细预算安排:                                    

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制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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