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1-24浏览:2310设置

各院(部),各部门:
临近岁末,2014年度的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编审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处对外关、开账时间
    财务处于12月20日起停止对外报账,集中进行年终账务清理和结算,并于2015年1月10日恢复对外报账。
二、往来款项清理
1、请有借款的教职工在12月15日前办理还款。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清的,需提交情况说明书,并由经办人签字,经部门领导、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暂缓办理还款(仅限一年内的。特说明:该项款项还款时将占用第二年的预算额度)。不按时办理还款又无情况说明的,财务处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采取相应措施。
2、款项已支付但票据未到的业务。请在12月15日前根据欠票《证明》将已付款的票据送交财务处办理。
3、根据合同要求已到期的各类应付款项,请各单位审批后在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
三、资产核对
1、已具备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应及时到资产办、财务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保证资产办与财务处账账相符。
2、请后勤管理处和教务处做好年终库存药品、材料和教材的盘点工作,盘点方法均采用实地盘点法,做到账实相符。(盘点时间另行通知)。
3、请现教中心及时做好一卡通业务对账工作,保证与财务处账账相符。
4、财务处与各单位的对账时间在2014年12月20日前结束。
四、票据核销
有领用票据的单位请12月3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缴销手续。
五、清理结余结转资金。
请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培训中心等有发展性专项项目的及时清理结余结转资金。
六、请各院(部)、各部门加快2014年的预算执行进度。

请各院(部)、各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谢谢合作!

 


财 务 处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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